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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山东与地方立法理论实践研讨会”暨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地方立法研究服务基地济南大学基地揭牌仪式举行
时间:2016-04-18    浏览量:
 

 

 

 

  4月8日,“法治山东与地方立法理论实践研讨会”暨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地方立法研究服务基地济南大学基地揭牌仪式在济南大学第一学术报告厅举行。山东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杨利,山东省政府法制办副主任李春田,济南大学党委书记程新,校长张士强,全省各地市人大法工委负责人出席了此次会议。会议由济南大学副校长周宗安主持。

  山东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杨利和济南大学党委书记程新为基地揭牌。济南大学地方立法研究服务基地的成立标志着山东省地方立法又一立法研究服务平台和立法人才培养阵地的建立。

  仪式上,济南大学校长张士强代表学校致欢迎辞。张士强校长指出,省人大常委会地方立法研究服务基地落户济南大学,是对济南大学工作的充分信任和支持,也是校地合作的又一重要成果,济南大学把服务地方立法工作作为自己义不容辞的责任。学校将加强与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的联系与合作,充分整合校内外优势资源,积极为地方立法工作建言献策,为加快经济文化强省建设做出更大的贡献。

  山东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杨利副主任在讲话中强调,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地方立法研究服务基地是促进科学立法和民主立法的桥梁纽带,是推动建设培养立法人才的重要阵地,他希望济南大学立法研究服务基地以此次研讨会为契机,不断增强做好地方立法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勇于创新,积极作为,扎实做好各项研究论证和咨询服务工作,为加快法治山东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省政府法制办公室李春田副主任在讲话中表示,济南大学师资力量雄厚,相关专家、学者对行政立法和依法行政进行了长期卓有成效的研究,与省政府法制办存在长期合作关系,省政府法制办会积极支持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地方立法研究服务基地济南大学基地开展立法研究、咨询和服务工作,为地方法制建设和山东省区域经济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省人大常委会地方立法研究服务基地代表、山东政法学院副院长在发言中表示,各地方立法研究服务基地将在山东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的协调下整合资源、加强沟通、密切合作,充分发挥学校、学者作为独立第三方的作用,提高立法的科学性、民主性、时效性。

  揭牌仪式后,与会人员参加了“法治山东与地方立法理论实践”研讨会。大家围绕“当事人行政义务约束力研究”、“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水资源管理条例”、“齐长城保护条例”和“种子条例”等5个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

  其他四所省人大常委会地方立法研究服务基地代表,山东大学、山东师范大学、曲阜师范大学等高校专家、学者百余人出席了研讨会。济南大学社科处、政法学院等部门负责人以及学校有关专业师生代表四百余人参加了相关活动。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要建立基层立法联系点制度,推进立法精细化;健全立法机关主导、社会各方有序参与立法的途径和方式;探索委托第三方起草法律法规草案。在山东大学、济南大学、山东师范大学、烟台大学和山东政法学院等五所高校设立地方立法研究服务基地,是山东省人大常委会为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着力提高立法质量有关要求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立法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开门立法,整合社会力量,集中立法优势资源,做好山东立法工作的一个重要举措。济南大学地方立法研究服务基地将通过调研、研究和评估,不断地整合资源,充分发挥高校的智力资源优势,推动法学研究与山东立法实践深度融合,为地方立法提供良好的智力支持。

(新闻来源:济南大学)


责任编辑:http://news.ujn.edu.cn/echobin.php?id=39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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