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文站官方微信官方微博手机站  
  
联盟概况 智库头条 智库论坛 智库合作 活动预告 信息共享 山东社会科学院 首页
智库要闻 智库专题 智库专家 智库平台 智库成果 智库课题 媒体关注 联盟成员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智库要闻
山东省第30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会召开
时间:2016-09-16    浏览量:
 

82226日,山东省第三十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会议在山东莱芜举行。来自全省社科界和实际工作部门的70位评选专家参加会议。会议共评选出获奖成果250项,其中,特等奖并一等奖1项,一等奖28项,二等奖101项,三等奖120项。同时经投票确认,授予2015年山东省入选《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的4项成果为特等奖。山东省评委会成员、第三十次评审委员会成员、省委宣传部副部长徐向红出席开幕式并讲话。

徐向红指出,要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评判成果必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学术导向。通过评奖,引导广大社科工作者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将其贯穿社会科学研究和普及全过程;着眼“两个巩固”的根本任务,用马克思主义特别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引领社会思潮,努力保持山东省哲学社会科学领域正能量汇聚、主旋律高昂。

徐向红指出,要强化问题意识,鼓励社科创新,把握“继承性、民族性,原创性、时代性,系统性、专业性”要求,遴选一批具有鲜明时代特征、中国特色、山东气派的创新力作,引领全省广大社科工作者,从山东改革发展的生动实践中挖掘新材料、发现新问题、提出新观点、构建新理论,不断推进知识创新、理论创新、方法创新,更好地总结山东经验、发出山东声音、讲好山东故事。

徐向红要求,要完善学科体系,体现山东特色。通过评奖,努力培育对推动山东省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有重大作用的应用学科;鼓励打造一批学术基础好、学科队伍强、指导作用大的优势学科;加快发展具有重要现实意义的新兴学科和交叉学科,不断拓展社科发展空间,优化学科布局,打造优势学科高地,促进形成优势突出、结构合理、特色鲜明的社会科学学科体系。

徐向红指出,要弘扬优良学风,优化学术生态。对参评成果,要强化学术道德、学术规范方面的评判,充分发挥获奖成果的示范带动效应,引导广大社科工作者真正把做人、做事、做学问统一起来,著作既要等“身”,更要等“心”,推动形成崇尚精品、严谨治学、注重诚信、讲求责任的优良学风,营造风清气正、互学互鉴、积极向上的学术生态。

徐向红强调,要严格评选标准,确保成果质量。评选中要拿出权威的学术标尺,严把成果质量关,注重从选题的前瞻性和可行性、观点的创新性和针对性、方法的科学性和规范性去评判成果,把理论层次高、实践影响大、学界广泛认可的成果选出来,让获奖成果真实反映我省社会科学的研究水平、学术水平、人才水平。

据介绍,今年的山东社科奖网上申报通过审核成果1132项,经各授权推荐单位推荐上来成果595项,产生奖项250项,同时对山东省入选《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的4项成果进行投票确认。评选专家会议实行专家独立审读成果、背靠背打分与学科组民主评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匿名评选。专家评选分数与事先打好的客观分数合并排序,按照1:1.3比例划定入围线。学科组民主评议后以记名投票方式,推出本组二、三等奖和一等奖(含特等奖)候选成果。在各组传阅讨论一等奖(含特等奖)候选成果的基础上,最终由全体专家记名投票产生一等奖和特等奖。

据介绍,本次评选会议各项工作环环相扣、有序进行,主要呈现以下特点:一是评选专家更加权威。随机抽取的70名评选专家,其中53名是博导或三级以上教授,占75.7%,分布于全省36个社科研究部门和单位。二是评选办法更加规范。对特等奖和一等奖产生方式进行了调整,由先产生特等奖,再产生一等奖,调整为先等额投票产生一等奖,获3/4(含)以上赞同票方为有效。在评出一等奖的基础上,再对特等奖候选成果投票,获3/4(含)以上赞同票方为有效。三是评价标准更加科学。今年省评奖办对客观分数评价标准作了进一步修改完善,使期刊、课题、转载、引用等的分档更加细化和科学。同时,增加了成果被县(市、区)级党委政府或党政部门、中型企业采用的标准。四是评选程序更加透明。今年首次将全部申报成果及其反响材料在申报平台上实行全文电子版发布,同时增加新闻发布环节,广泛接受社会监督。五是评选纪律更加严格。继续实行全封闭匿名评选。评奖重点环节全部实行阳光操作,省委宣传部、省纪委驻省委宣传部纪检组、省社科联各1名,省社科专家代表7名组成监督委员会,对评奖工作全程监督。

会议评出的250项成果,发表层次高,社会反响大,其中引用达到10次以上的成果有53项,著作类成果引用最多的达109次,文章类成果引用最多的达80次。被《新华文摘》转载的成果有22项,被《中国社会科学文摘》转载的成果有12项,被《人大报刊复印资料》转载的成果有100多项。

获奖名单将在省社科联网站等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期15天。此后将对获奖成果正式公布并进行表彰奖励。

(新闻来源《山东社会科学报道》2016年9月15日 第23期)


责任编辑:
扫描关注
山东智库联盟手机站
扫描关注
山东智库联盟微信公众号
扫描关注
山东社科院微信公众号
上一篇:
下一篇:
<< 返回首页
热点聚焦
相关推荐
地址:济南市舜耕路56号      邮编:250002      电话:0531-82704698
山东社会科学院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禁止使用      鲁ICP备09016732号-2
Copyright©2011-2015 by sdass.net.cn. all rights reserved
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