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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社会科学院与山东省宏观经济研究院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时间:2016-11-08    浏览量:
 

10月26日,我院与山东省宏观经济研究院战略合作协议签约座谈会在我院举行。我院院长张述存、党委副书记王希军、副院长王兴国、纪委书记姚东方,山东省宏观经济研究院党委书记、院长刘冰,副院长袁保瑚、于吉海出席会议。会议由我院院长张述存主持。

10月26日,我院与山东省宏观经济研究院举行战略合作协议签约座谈会。(张元思 摄)

首先,张述存院长对省宏观院一行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并详细介绍了我院的职能作用、机构设置、编制配置等基本情况。张述存院长指出,我院与省宏观院有着良好的长期合作的基础,此次深度合作具有重要意义,双方不仅能在改革创新方面相互交流、学习、借鉴和促进,而且在学科优势上也能形成互补,在彼此相同的研究领域相互合作研究,在各自特有的研究领域相互补充完善,实现互利共赢,共同发展。

刘冰院长介绍了省宏观院的编制配置、机构设置、发展历程等主要情况和推进新型智库建设的工作情况,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增进双方沟通交流,加强双方在课题调研、学术协同创新等方面的深度合作,切实推动双方合作取得更多实质性成果。

张述存院长与刘冰院长代表双方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张元思 摄)

随后,张述存院长与刘冰院长代表双方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根据协议,双方将本着“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充分发挥双方的人才、资源优势,在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平台及智库建设等方面深入开展合作,为服务我省经济文化强省建设、促进双方新型智库建设发挥积极作用。

签约仪式结束后,双方就服务决策、课题研究、推进智库建设和自身建设等方面的工作开展情况,实施创新工程以来我院在新型智库建设、体制机制创新、制度创新、学科建设、人才队伍建设、信息化数字建设、科研管理以及经费管理等方面的实施情况进行充分研讨。省宏观院来宾就我院创新工程支撑项目的设立标准、考核量化赋分、管理模式、建言献策等方面的问题与我院同志展开互动交流。

省宏观院相关部门与科研院所的负责同志,我院办公室、科研组织处、人事处、创新办负责同志参加了签约仪式和座谈。(文/章洁)

(新闻来源:山东社会科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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